(2013年执行)
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类型:必修课
授课对象:大一新生
课程学分:3学分
总学时: 60课时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介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根据中央精神,由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融合而成,与其他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一起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任。《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是一门面向专、本科生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公共理论必修课,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起重要作用。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帮助学生逐步形成高尚的理想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树立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一、课程性质与地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面向大学新生开设的一门融思想政治性、理论知识性、科学性、实践性和修养性于一体的综合性较强的公共政治理论必修课。适用于全国高校所有专业的大学生。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和法律素质教育的主渠道,是贯彻落实我党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的基础工作。树立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教学内容与目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按照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循序渐进地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主要内容,以为人民服务核心,以集体主义原则,以诚信教育为重点,力求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使大学生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教学特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思想性政治性、教育性很强,因此在教学中,我们有不断建设发展、改革创新、严谨求实的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国内外重大事件、社会发展、职业前景、自身等实际的原则,重视实践活动,使学生达到知情意行统一。具体特点:1、讲授、辩论、演讲、观看录象、查阅搜集资料、模拟法庭、社会实践等多种教学方式结合,调动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教学。 2、教师本身是一本教材:修炼提高自身各方面素质,同时在教学中融进自己的情感、见解,逐渐形成自身的教学风格、特色;经常与学生沟通,增进师生感情,融洽关系。3、教师之间经常讨论与课程相关问题,交流心得、研究对策。这些特点提高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感染力、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学生学习方式
1、学生课堂抽象的理论学习:教师讲解重点和难点。
2、课内课外实践习得:读书;查阅资料;分析讨论;写演讲稿和参加演讲活动,并互评;参加辩论赛;参与或观看模拟法庭;观看录像;
3、自学、写作业、撰写报告、背诵经典条款、测试考试。
4、教师课外辅导,对话交流、电话沟通、QQ聊天。